为深入贯彻落实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<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渝人社发〔2016〕239号)精神,结合《关于印发<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经办规程(试行)>的通知》(渝就发〔2023〕22号)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,过渡性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1个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劳动仲裁调解员公益性岗位1个。主要负责歌乐山辖区劳动关系调解、养老待遇资格认证、退休人员档案管理,协助做好社保受理岗、职工及征地农转非相关业务、社保办理岗、居保相关业务、社保卡制卡等业务。
二、招聘条件和范围
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:
1.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;组织观念强,有志于从事基层工作,有较强的吃苦奉献精神,愿意为人民服务;
2.服从管理,工作耐心细致,服务态度亲切,责任心强,思想素质过硬,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;
3.身体健康,无重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;
4.应聘人员应为本市户籍,学历应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,且还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:
(一)男五十周岁、女四十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;
(二)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;
(三)零就业家庭的登记失业人员;
(四)离校两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;
(五)农村建卡贫困户中的登记失业人员;
(六)登记失业的残疾人员;
(七)登记失业的复员退伍军人;
(八)登记失业的刑满释放人员、戒毒康复人员;
山东事业单位考试
(九)登记失业的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;
(十)市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。
三、招聘方式及流程
本招聘采取报名、面试、体检、考察、聘用的方式进行,具体流程内容如下:
(一)报名资料
广西公务员
本人身份证、户口簿(主页、本人页、增减页)、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身份凭证、报名表
(二)报名方式
两种报名方式,选择其一:
1.
庭
主
要
成
员
及
重
要
社
会
关
系
姓名
关系
年 龄
政 治
面 貌
工 作 单 位 及 主 要 职 务
资
格
审
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