酉阳自治县公证处因工作需要,
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证员1名。
招聘具体事项如下:
招聘原则
本次招聘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考核、择优的原则进行。
招聘对象及条件
(一)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
(二)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高度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行;
(三)热爱公证事业;
(四)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;
(五)报考人员应同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以下条件:
1.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(大专)及以上学历。
2.能熟练使用计算机word文档和办公软件,公道正派,有强烈团队意识和责任心,能吃苦耐劳,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协调表达能力。
3.年龄在25周岁以上。
4.已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法律职业资格考试(含c证)。
5.有公证执业经历或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经历的优先。
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属于招聘对象:
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,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,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现役军人,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为公证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,不属于招聘范围。已有工作单位的需征得原单位同意。
报名时间、地点和方式
报名时间:2021年5月20日至6月10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:30—12:00 下午14:00—17:30。
报名地点:酉阳自治县公证处(城南社区6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一楼),联系人:田萍,联系电话:75554707。
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,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:
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司法考试资格证书原件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;
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两张(注: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,同时需提交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)
个人简历一份。
录用办法及流程
面试,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通知。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。由公证处组织体检,费用自理。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,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。
政审
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。政审考察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。
聘用
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,通知被聘用人员报到,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到。新聘公证员试用期为3个月,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,试用期满合格的。聘用制公证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《劳动合同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
本招聘简章由重庆市酉阳自治县公证处负责解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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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编辑:白 乐 ▏值班:熊科林
编审:黄 伟 ▏编辑:宋春华
来源:酉阳法治 ▏审校:黄圆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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