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宾市兴宾区财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
因工作需要,我局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9名,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及人数
局机关6名,财政所3名(高安乡财政所1名、小平阳镇财政所1名、石陵镇财政所1名),报财政所的,需在报名登记表中“应聘岗位”中写明乡(镇)名称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一)局机关。财会专业技术岗位5名,具有大专以上学历,有财会工作经历优先。工程造价专业1名,具有本科以上学历,从事过相关工作经历优先。年龄要求在18-35周岁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能吃苦耐劳,有一定的语言表达和写作能力,熟练掌握office办公软件,服从工作安排。
(二)财政所。原则上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要求在18-40周岁,身体健康,遵纪守法,品行良好,能吃苦耐劳,能熟练操作计算机,服从工作安排。从事过财会工作的,条件可适当放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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